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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区项目指引

     综合保税区作为开放型经济建设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把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必须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引进适合入区的项目,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入区,禁止引进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以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为此2021年2月海关总署印发了《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2021年版)。

一、加工制造类企业

 (一)成品全部外销模式。

   1.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生产原料自境外入区保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保税货物予以核销。

   2.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退税货物予以核销。

   3.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保税和退税货物予以核销。

 (二)成品全部内销模式。

   4.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内销,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5.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成品全部内销,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6.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境内,成品全部内销,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三)成品内外兼销模式。

   7.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成品出口或内销。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8.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成品出口或内销。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9.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来自境外或境内,成品出口或内销。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四)成品保税流转模式。

   10.保税结转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成品结转给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或结转到另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保税货物结转手续便利,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二、研发设计类企业

(一)生产性研发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研发原料来自境外、境内或区内,研发产品为有形产品或无形产品(包括试验结果、成果报告等)用于出口、内销或服务生产需要。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保税货物结转手续便利,除禁止进境的外,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综合成本有优势。

 (二)专业研发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研发原料来自境外、境内或区内,针对各个科技创新领域进行研发设计,研发产品为有形产品或无形产品(包括试验结果、成果报告等)。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保税货物结转手续便利,除禁止进境的外,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综合成本有优势。


三、物流分拨类企业

 (一)出口集拼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仓储,拆、集拼后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二)进口配送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存储,拆、集拼后向境内配送。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三)简单加工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开展刷唛、分拣、分装、改换包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后再出口境外或进口到境内。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四)国内流转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全部来自境内,在区内存储后,再全部进口到境内。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五)物流综合型。

   ——企业货物来源与流向:货物来自境外或境内,在区内存储,或拆、集拼,或开展刷唛、分拣、分装、改换包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后,再出口到境外或进口到境内,或结转到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以及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四、检测维修类企业

 (一)检测机构型。

   ——企业业务类型:从事检测认证服务的企业,检测对象来自境外、境内或区内,检测后的产品返回境外、境内或区内,检测企业出具检测认证结果。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保税货物结转手续便利,综合成本有优势。

 (二)售后维修型。

   ——企业业务类型:维修对象是自产或本集团的产品,维修用的材料来源于境外、境内或区内,维修后的产品返回原客户。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三)全球维修型。

   ——企业业务类型:从事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维修,维修对象符合维修产品目录,维修对象来自境外或境内,维修用的材料来源于境外、境内或区内,维修后的货物根据其来源复运至境外或境内区外。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综合成本有优势。

 (四)再制造型。

   ——企业业务类型:从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再制造业务的企业,用于再制造的货物来自境外或境内,再制造用的材料来源于境外、境内或区内,再制造后的货物根据需要出口或内销。

   ——企业主要利用基建物资及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和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综合成本有优势。

五、销售服务类企业

 (一)贸易型。

   ——企业业务类型:区内企业开展国际采购、分销业务,其采购、分销的货物依托区内仓库储存。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国内外分销,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二)保税展示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在区内或经海关批准的区外特定场所,开展进口商品展示活动;也可拓展到综合保税区围网外开展保税展示交易活动。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开展保税展示交易退换货灵活,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三)服务外包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在区内开展有关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文化创意、软件测试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以及有关外包设备的维护。

   ——企业主要利用进口自用设备及维修零部件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四)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在区内存储货物,为进出境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等)提供物料及有关服务。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五)产品推广服务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为推广产品,在区内展示货物并提供使用培训、性能试用等服务。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区内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区内保税货物无存储期要求、货物出区办理进口手续等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六)跨境电子商务型。

   ——企业业务类型:电商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以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或特殊区域出口业务。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等政策,可以享受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七)期货保税交割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将货物在区内仓库保税储存,交割业务在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期货交割政策,综合税收成本有优势。

 (八)租赁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用区内的保税货物作为标的物开展进出口租赁业务。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其中对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不具备实际入区条件的,可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综合成本有优势。

 (九)生产性服务型。

   ——企业业务类型:企业用区内的设备、货物开展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影视制作、数字贸易等与生产相关的服务。

   ——企业主要利用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等政策,综合成本有优势。